本规范根据统计分析,按城市人口数量规定了在同一时间内发生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的次数。考虑到人口超过消防报批消防审批、消防设计万人的城市,均已有较完善的给水系统,改建和扩建消防或市政给水工程往往是局部性的,故本规范对人口超过消防报批消防审批、消防设计万人的城市在同一时间内的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次数,未作明确规定。设计时,同一时间内的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次数可根据当地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统计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在消防备案次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而如果属不同供水管网系统时,仍可按照消防备案次或划分城市区域并以相应区域的人数为基础确定。